最後一篇本來想個結束感言,畢竟持續寫了30天,說沒有收穫是騙人的。但是我想這些收穫就放在心中吧。

最後一篇就來聊聊不一樣的主題-哲學
哲學是我在大學學到並且覺得很受用的一門學科,雖然從當時當現在都覺得不太好,常常在及格邊緣,但是還是覺得學到很多不只是分數,而是對於寫程式至人生都很重要的東西

於是就來聊聊哲學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-什麼是知識?
什麼是知識是一個從古希臘時代到現在都還在討論的問題,什麼樣的內容可以稱為知識?什麼樣的內容不可以稱為知識?
探討什麼是知識的學科稱為知識論(Epistemology)

何為知識

哲學家柏拉圖對於知識有一個定義,他認為知識應該包含三個要素

  • X相信P(哲學黑話︰X對P有信念),而且
  • X有好理由相信P(哲學黑話︰X對P的信念是被證成的(justified)),而且
  • P為真
    以上定義取自哲學雞蛋糕

知識的來源

知識的來源可以分為兩種,但是現實生活中可以分為三種

  • 演繹法
  • 歸納法
  • 權威(不穩固)

演繹法

  • 從已知的整體推導出未知的個體的方法
  • 前提為真保證結論必定為真
    舉例來說可以有以下推論:
    ```

1.所有的人都有十根手指頭
2.萊恩是人
=============
3.因此萊恩有10跟手指頭

這樣的推論方法稱為`三段選言論證`。再舉一個例子:

1.天下雨,地就會濕
2.天下雨
============
3.地會濕

演繹法無法反推回去,例如從地會濕,無法反推去天會下雨,有可能是有人潑水
## 歸納法
從反覆觀察到的單ㄧ個體,推導出必然的整體
* 每天觀察到太陽從東方升起,推斷出太陽必然從東方升起
* 每次觀察到水到100度就會沸騰,推斷出100度會讓水沸騰

我們有很多的知識都是像這樣使用歸納法歸納而出的,但是可以提出一個疑問:這樣的觀察歸納的結果是穩固的嗎?

因此有人對於歸納法提出以下的批評:
* 有限數目的觀察,如何推導出無限數目的通則
* 歸納法不過是時間相近產生的結果誤會

舉一個實際的例子:
在大航海時代之前,歐洲人對於天鵝做出以下其中之一的定義:
*天鵝一定是白色的*
因為歐洲人看到的天鵝都是白色的,所以歸納出這個結論,並以為是真理。
但是之後在澳洲發現黑天鵝,推翻這個推論

## 權威
知識來源來自某某某方面的權威,為什麼他說的是知識,原因就是因為他是這個領域的權威EX:財經專家、國際情勢專家等等等
面對這種來自權威的知識,只是因為他是權威,所以正確無法質疑。
面對這樣無法質疑的提問,很容易可以提出一個很矛盾的疑問
* 上帝為什麼是全能的?
* 因為他是上帝
* 上帝為什麼是全知的?
* 因為他是上帝

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,那麼上帝可不可以製造出一個自己舉不動的石頭呢?

# 真觀念與正確觀念
對於陳述的知識,也有分為真觀念與正確觀念
## 真觀念-事實的陳述
* 台北市是直轄市
* Angular是Javascript的框架
* 一加一是二
這樣的語句稱為實然的語句。實然語句表達對事實的陳述,擁有客觀的真假值,不會因為任何事情發生改變

## 正確觀念-道德的評價
* 你應該使用Angular去開發網站
* 你不應該使用元件去取得資料
* 你應該去面對你的問題
這樣的語句稱為應然的語句。應然語句隱含著道德的評價,沒有絕對的對錯,沒有客觀的真假值

# 實然VS應然
* 殺人是犯法的
* 你不應該殺人
一句為事實的陳述,不含道德的評價;
一句為道德的表示,不含事實的陳述
殺人犯不犯法跟你應不應該做之間沒有絕對的關係。
無法從實然的句子推出應然的結果;反之,無法從應然的句子推出實然的結果

# 如何辨別什麼是知識?
## 否證論 (Falsificationism)
* 否證論出自哲學家卡爾.波普爾,其核心主張是:「一個理論是科學,原則上可以被否證(falsifiable)。反之,如果一個理論原則上可以被否證,就是科學。」
* 科學依然是理性的、客觀的、累積的,更重要的是科學締造的成果所包含的精確與進步,高於其他型態的知識,所以它在本質上不同於其他型態的知識。
簡單來說,你無法反駁的內容,無法稱為知識

不過這只是對於知識的辯證其中一個批評,本身的理論也遭受不同的批評,不過能被批評的東西才是知識與否的的入場券之一,如果無法被批評的東西,怎麼能稱為知識呢?例如:媽祖叫我選總統,這個你要怎麼否證呢?

# 問題思考
知識三要素的否證-`蓋提爾問題(Gettier Problem)`
知識三要素這個定義也不是絕對的定義,哲學家蓋提爾曾對這個定義提出批評,引起著名的[蓋提爾問題](https://www.hk01.com/%E5%93%B2%E5%AD%B8/83689/%E6%80%8E%E6%A8%A3%E6%89%8D%E7%AE%97%E6%98%AF%E7%9F%A5%E9%81%93%E4%B8%80%E4%BB%B6%E4%BA%8B-%E8%93%8B%E6%8F%90%E7%88%BE%E5%95%8F%E9%A1%8C%E5%92%8C%E7%9F%A5%E8%AD%98%E8%AB%96)

如此一來,每當有人提出新的需求或是新的功能的時候,是否可以運用知識的定義或是實然、應然的辨別,提出對新需求或新功能的質疑呢?